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处字【2014】第38号
案件名称:仝振斌(北京绿源福食品店)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仝振斌(北京绿源福食品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食品流通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情况下,从2014年2月14日至2014年8月18日,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西3楼平房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因当事人未提供销售账册,所以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0-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