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械罚〔2014〕070002号
案件名称:北京北方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登记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北方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0117066-6
法定代表人:王丁泉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0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营业执照》中名称为“北京北方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登记日期为2014年08月12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企业名称为“北京北方生物技术研究所”、发证日期为2012年11月08日。该单位《营业执照》中名称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企业名称不符。经查,该单位于2014年08月12日变更《营业执照》后超过30个工作日未办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69条第1款第3项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69条第1款第3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1-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