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械罚〔2015〕07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神鹿腾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的标签、包装标识与注册的内容不符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神鹿腾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6209708-6
法定代表人:张金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神鹿腾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在该生产企业成品库内货架上由该企业生产的麻醉机和呼吸机用管路的内外包袋及外包装箱上无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产品的标签、标识与该企业注册内容及相关法规要求不符,现场共发现上述产品49箱;经查,当事人自2014年8月至2014年11月共生产上述产品49箱,未有售出。
违反的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7条第1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