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130667号
案件名称:北京一手店食品有限公司健翔桥销售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一手店食品有限公司健翔桥销售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67467672
法定代表人:黄永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市食药局批转的群众举报,反映2015年4月11日在北京一手店食品有限公司健翔桥店购买的澳门香记牌牛肉粒',标签未注明贮存条件。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