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延)食药监食当罚[2015]100008号
案件名称: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擅自改变生产经营条件案
当事人名称: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善京
主要违法事实: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启用未经许可的位于北京市延庆县永宁镇迎晖路22号的实验室用于检验产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延庆局,2015-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