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430141号
案件名称:北京盛华宏林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未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许可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盛华宏林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5005631897
法定代表人:黄镇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盛华宏林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农贸厅水果区28号、29号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销售调料。当事人作为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涉嫌未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许可证。我局当日经批准正式立案,由杨华、迟凯、刘书强承办此案,至2015年2月28日该案调查终结。经调查,从2014年12月20日开始到2015年1月19日期间农贸厅水果区28号、29号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销售调料,当事人没有对入场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进行审查。检查之后农贸厅水果区28号、29号立即停业。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2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