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当罚【2015】200004号
案件名称:王文明(北京云景山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案
当事人名称:王文明(北京云景山庄)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明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23日,北京市密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北京市密云县穆家峪镇碱厂村东200米北京云景山庄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厨房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操作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