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18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三星新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聘用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当事人名称:北京三星新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许玉萍
主要违法事实:聘用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