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160073号
案件名称:北京馄饨侯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馄饨侯锣鼓巷分店未按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馄饨侯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馄饨侯锣鼓巷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祥
主要违法事实: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鼓楼东大街309号的北京馄饨侯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馄饨侯锣鼓巷分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店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京餐证字2010110101001157;类别:中型餐馆;备注: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现场未见北京馄饨侯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馄饨侯锣鼓巷分店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经调查,北京馄饨侯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馄饨侯锣鼓巷分店未按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1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0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