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160068号
案件名称:刘宝章(北京宝记烤鸡店)未建立查验记录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刘宝章(北京宝记烤鸡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33号的北京宝记烤鸡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店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京餐证字2010110101000939;类别:现场制售;备注:烤鸡。现场未见北京宝记烤鸡店的食品进货台账。经调查,北京宝记烤鸡店未建立查验记录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