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160105号
案件名称:白勇纯(北京市东城区李晶酒家)使用未经洗净消毒的餐具饮具案
当事人名称:白勇纯(北京市东城区李晶酒家)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124号的北京市东城区李晶酒家进行现场检查,该店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京食药)餐证字2014110101003951;类别:小型餐馆;备注: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水产品。现场未见北京市东城区李晶酒家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经调查,北京市东城区李晶酒家使用未经洗净消毒的餐具饮具。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