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罚〔2015〕100029号
案件名称:北京万都金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万都金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7322818-4
法定代表人:李兵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从2015年2月6日开始开始在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北京市密云县新南路40号从事经营预包装食品活动,至2015年4月13日,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预包装食品行为的货值金额合计17497元,违法所得合计14789.2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