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处字(2014)第162号
案件名称:北京华尧一品餐饮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华尧一品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曹慧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4年06月16日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院甲一楼三层的北京华尧一品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调查核实,北京华尧一品餐饮有限公司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有效期限2011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15日)2014年6月16日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未按照规定建立采购记录,食品原材料进价(货值)总金额为128元,违法所得为339元整。现场未发现其它已加工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及用于餐饮服务活动的工具和原料。
违反的法律法规:
处罚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7-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