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当罚【2015】10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胜利玉林烤鸭店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胜利玉林烤鸭店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5961594-0
法定代表人:邹胜利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0月29日北京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大街52号监督检查时发现北京市胜利玉林烤鸭店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店有1名从业人员没有健康合格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