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 当罚〔2015〕260020号
案件名称:李玉梅(北京高岭鑫缘小吃店)后厨操作间卫生脏乱案
当事人名称:李玉梅(北京高岭鑫缘小吃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玉梅
主要违法事实:后厨操作间卫生脏乱,有苍蝇。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