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东 )食药监食 罚〔2015〕140003 号
案件名称:郭江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郭江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郭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16日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位于王府井大街301号门前的微客咖啡店无证经营,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单位负责人关闭营业场所,当事人郭江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