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当罚【2015】190014号
案件名称:北京奥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1、食品经营韩立玲、陈建梅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参加工作;2、未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采购记录的行为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奥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3938917-3
法定代表人:刘国臣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奥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1、食品经营韩立玲、陈建梅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参加工作;2、未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采购记录的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