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第240022号
案件名称:任广忠(北京爱天添面馆)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任广忠(北京爱天添面馆)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3年6月19日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项目为:单纯经营类蒸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水产品。2015年1月10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项目,经营手拍黄瓜、酸辣笋尖、土豆丝、酸豆角、素三样等凉菜产品。经营期间,当事人从新发地市场购入不锈钢盆和搅拌棒作为专用工具,购入蔬菜和调味类作料作为原料加工成凉菜进行销售。当事人没有建立经营收入记录,也没有留存采购食品原料的发票或收据,当事人经营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当事人在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后已经停业,现场检查发现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有不锈钢盆2个和搅拌棒1个,现场未发现用于生产经营的成品或半成品。当事人经营收入共计1000元,故货值金额1000元,未缴纳税款,获得违法所得1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