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4〕170026号
案件名称:北京溥心茶艺馆万柳店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溥心茶艺馆万柳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7743881-3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1月03日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为饮品店,该单位的吧台发现2张点餐单据,单据上列有牛肉面、饺子、芹菜肉片等菜品。询问现场负责人并经其确认该单位存在为顾客提供简餐的餐饮服务活动。现场未发现加工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9月1日第一次为顾客提供简餐的餐饮服务活动,未单独核算简餐的经营收入,无法确认其违法所得,且其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上述违法行为未造成其它危害后果,当事人已保证停止提供简餐的餐饮服务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2-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