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食药昌罚决字[2014]第99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昌平东关分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昌平东关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敖中华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3种食品抽检不合格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8-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4-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