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食当罚【2015】21007号
案件名称:北京凤腾阁餐厅未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未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当事人名称:北京凤腾阁餐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刘静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凤腾阁餐厅未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未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5-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