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5]285号
案件名称:北京格尔顿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格尔顿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田磊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17日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流星三园三区39号楼08的北京格尔顿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经调查核实: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自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7日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向幼儿供餐。该公司向幼儿供餐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4512元;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4607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