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餐罚字【2014】第12-08号
案件名称:北京友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友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16398887
法定代表人:袁汉成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4年04月18发现并经2014年04月18日15时20分至15时30分调查核实,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现场发现有用于餐饮服务活动的工具和原料:炒锅一个、菜刀一把、菜墩一个。未发现已加工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调查发现北京友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04月16日开始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当事人供述食品原料进价(货值)总金额为300元,现场检查时已使用完毕,违法所得为500整,违法经营货值金额500元。当事人经营期间未建账,未纳税。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5-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