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4〕218 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通州区西集忠华副食商店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当事人名称:万忠华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万忠华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9月11日,西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该经营场所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其货架上有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月饼5个,经询问调查当事人上述产品共进货20个,进货价格0.8元、销售价格1.0元 至我们检查时共卖出15个,销售总额15.0元,获利3.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0-3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