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处字(2014)第61号
案件名称:北京沃驰得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沃驰得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4814648-0
法定代表人:吴运涛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04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名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的北京沃驰得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有效期限:2011年04月03日至2014年04月02日)继续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于2014年04月15日经批准正式立案,经调查,当事人于04月02日至04月15日,在餐饮许可证已经超出有效期的情况下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的经营场所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营业收入合计是人民币1610元,违法经营的食品原料及工用具折合人民币价值570元,无食品半成品、食品成品及食品添加剂,认定货值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180元,不足10000万元。上述事实有当事人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现场检查笔录、查封(扣押)物品决定书、调查笔录、点菜单复印件等证据佐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5-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