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4〕120009 号
案件名称:北京山城友谊快餐店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山城友谊快餐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管其兵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0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护国寺街110号北京山城友谊快餐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北京山城友谊快餐店未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制售烤串。因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单位还没有开餐,故现场未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成品;现场检查发现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案板1个、菜刀2把、碗10个、托盘10个、鸡翅中1.5斤、骨肉相连3包,羊肉5斤。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11月03日予以立案。经调查,北京山城友谊快餐店在该地址未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制售烤串的情况属实。该单位负责人邓胜旻承认该单位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28日从事餐饮服务期间,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因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单位还没有开餐,故现场未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成品;该单位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28日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制售烤串餐饮服务期间,违法所得2000.0元,现场检查发现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案板1个、菜刀2把、碗10个、托盘10个、鸡翅中1.5斤、骨肉相连3包、羊肉5斤,使用《查封(扣押)决定书》((京西)食药监食查扣〔2014〕120007号)对上述物品进扣押。根据调查,北京山城友谊快餐店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28日违法经营期间,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2279元,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2-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