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4〕14-013号
案件名称:北京川源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川源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15154460
法定代表人:郭永盛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于2014年8月12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在当事人收货架上发现北京益隆世嘉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俞八一牌特制肉香粉1.5袋(500克/袋),生产日期2012年9月19日,保质期1年,已超过保质期;广州市创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苍东牌精选蒜香粉1.5盒(400克/盒),生产日期2013年1月23日,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5元,货值金额在10000元以下。上述食品尚未使用,故违法所得无法确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八)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