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餐罚字(2014)第07-011号
案件名称:北京御马墩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无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御马墩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田军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4年 3月5日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励耕学苑一、二层进行检查,发现操作间冰箱内“五月洗沙”(200克/袋),生产日期为20130701,保质期六个月。现已超过保质期,共计7袋,有一袋已开封;凉菜间冰箱内“福长系列凉粉块”无生产日期,共计3袋。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1款第1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7-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