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通 )食药监 罚〔2014〕56 号
案件名称:北京天食艺餐饮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北京天食艺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2600113145
法定代表人:张时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自2014年6月8日至2014年6月20日期间,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在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小潞邑村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非法获利205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7-2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4-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