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4〕08-009号
案件名称:北京漫享时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漫享时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78527041-5
法定代表人:朱丹娘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07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餐饮服务许可类别为饮品店,除饮品外还从事了制售松饼的餐饮服务活动。当事人涉嫌改变餐饮服务许可类别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现场发现有用于餐饮服务活动的原材料5块安佳含盐黄油(227g/块),2袋巧克力松饼粉(1.5kg/袋),松饼模具1套。食品陈列柜中有松饼食品模型,现场未发现加工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该店自行确认期间的营业性收为5000元,所用的原材料货值金额为3000元,未使用的原材料货值金额约为220元, 货值总金额为522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8-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