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5]282号
案件名称:谢玉敬(北京回龙敬轩餐厅)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回龙敬轩餐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谢玉敬(北京回龙敬轩餐厅)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自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25日经营制售凉菜杏仁菜心。其自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25日的违法所得是147元,违法的食品货值金额是187元。且当事人积极采取改正措施,于2015年8月25日停止制售杏仁菜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