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延)食药监食当罚〔2015 〕260047号
案件名称:关喜龙(北京老家味铁锅炖鱼饭馆)未建立食品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关喜龙(北京老家味铁锅炖鱼饭馆)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关喜龙
主要违法事实:投诉人称2015年8月16日中午在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南菜园二区57号楼57-14(商业)的北京老家味铁锅炖鱼饭馆食用了大马哈鱼铁锅火锅后出现了腹泻和大便排油现象,要求食药部门去进行监督检查。2015年8月20日北京市延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南菜园二区57号楼57-14(商业)的北京老家味铁锅炖鱼饭馆进行核实,负责人关喜龙现场未能提供投诉人诉求的食品大马哈鱼的索证索票,且当天食用大马哈鱼食物残渣已经灭失。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延庆局,2015-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