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东当罚【2015】23-0064
案件名称: 北京华建行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京川府食缘大酒楼涉嫌未按规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容器未能保持清洁行为的案件
当事人名称: 北京华建行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京川府食缘大酒楼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何建华
主要违法事实: 北京华建行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京川府食缘大酒楼涉嫌未按规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容器未能保持清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