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当罚字(2014)第120128号
案件名称:北京丽水枫源食府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丽水枫源食府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13604018916
法定代表人:张士合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3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丽水枫源食府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6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3-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4-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