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石食药监角当罚(2014)080503
案件名称:北京渭河人家餐饮管理中心石景山分店使用的餐具未经洗净消毒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渭河人家餐饮管理中心石景山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明娜
主要违法事实:使用的餐具未经洗净消毒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2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1款第6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8-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石景山局,2014-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