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23-0018
案件名称:王鹏飞涉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行为的案件
当事人名称:王鹏飞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鹏飞
主要违法事实:王鹏飞涉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4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