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 食 罚〔2014〕040002号
案件名称:北京鸿德华坤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SIMPLOTMashed Potatoes(土豆粉)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鸿德华坤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6373481-4
法定代表人:汪涛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鸿德华坤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SIMPLOTMashed Potatoes(土豆粉)案 2014年8月28日下午15时30分至15时49分,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后勤经理刘克刚陪同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在你单位冷荤间调料柜内发现使用的SIMPLOT Mashed Potatoes(土豆粉)无中文标识。经现场询问,刘克刚介绍该原料为制做食品蓝莓山药食用。经调查,你单位认可使用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SIMPLOT Mashed Potatoes(土豆粉)的行为,没有异议。该批次(生产日期2014.01.16)SIMPLOT Mashed Potatoes(土豆粉)共购入2桶,2.46千克/桶,1桶已经用完,另1桶使用了1/3桶,剩余2/3桶。购入价格78元/桶。你单位2014年7月30日起开始使用该批次SIMPLOT Mashed Potatoes(土豆粉)生产加工凉菜蓝莓山药,至8月28日至凉菜蓝莓山药的销售额共计924元。货值金额为2/3桶×78元/桶+924元=976.26元,违法所得为924元。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为不锈钢盆一个,勺子一个,原料SIMPLOT Mashed Potatoes(土豆粉)2/3桶。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1-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