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210028号
案件名称:张红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张红双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红双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6日,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达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57号院2号楼底商2-5号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你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你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工具和食品原材料予以扣押,并当场责令你停止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