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当罚[2015]150004
案件名称:丁国强(北京国强兴旺小吃店)未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丁国强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228604140192
法定代表人:丁国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11日,北京市密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王军华、杨德之对位于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丁国强(北京国强兴旺小吃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单位食品采购未遵守查验记录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6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