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250003号
案件名称:李杰未经许可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李杰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杰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5年1月30日9时10分至9时45分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八家嘉园11号楼1单元103室的牌匾为“萱萱超市”的一家商店进行检查,并经2015年2月5日10时05分至10时40分调查证实: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活动,当场对其违法经营的青岛啤酒2箱(500ml12罐/箱)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经调查,当事人于2014年12月15日开始营业,至2015年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时,共计取得违法所得58.3元;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剩余的违法经营预包装食品“青岛啤酒”2箱(500ml12罐),85元/箱,2箱共计170元,未发现其他预包装食品,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共计681.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