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处字[2014]46号
案件名称:北京荷加斯餐饮有限公司《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荷加斯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5012707624
法定代表人:布莱恩.亚历山大.江
主要违法事实:2013年11月27日,经现场检查,当事人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三里屯南43楼2幢二层202号铺位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限:2010年01月13日至2013年01月12日。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4-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