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当罚〔2015〕110013号
案件名称:北京正鹄一品餐饮有限公司朝阳餐饮分店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不符合要求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正鹄一品餐饮有限公司朝阳餐饮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闫峙皓
主要违法事实: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不符合要求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第1款第3项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