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30026号
案件名称:北京奎文宾馆经营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未遵守查验记录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奎文宾馆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任志明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10日,我执法人员对北京奎文宾馆进行现场检查,该店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现场在该店营业货架上发现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豆沙卷”、还有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板栗饼、果酱三明治小月饼等食品。申请对该店进行调查。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1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