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14)第 19 号
案件名称:北京禾绿回转寿司饮食有限公司采购的进口柚子胡椒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禾绿回转寿司饮食有限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2003282161
法定代表人:查骏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3月15日,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在该单位库房内存放了150支进口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的预包装食品,陪同检查人阎良杰称这些食品为柚子胡椒。执法人员对150支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的柚子胡椒依法进行了扣押。 2014年4月4日该单位配送部经理阎良杰受单位委托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经调查,该单位性质为法人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查骏,身份证号36040219630122001x。登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76号, 注册号11010200328216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80144373-3。《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为中央厨房,备注: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产海产品、餐饮半成品(热加工,生制)。该单位为北京22家直属店配送餐饮半成品和调料。3月15日执法人员在库房发现的150支进口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的柚子胡椒是北京玛谷罗商贸有限公司2014年3月5日配送的,当时配送了200支,规格型号40G/支。该单位提供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北京禾绿公司外购入库单、销售单的复印件。销售单上显示的金额5600元,执法人员因此认定此案的货值金额为56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4-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4-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