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食行罚( 2014 )第 21号
案件名称:李兄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当事人名称:李兄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兄
主要违法事实: 2014 年  4 月 21  日查明你在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乐园庄村194号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7-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4-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