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当罚【2015】190020号
案件名称:北京黄村同兴乐习烹调间地面有积水,墙面有油污,未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整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黄村同兴乐习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L2748973-4
法定代表人:张素梅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黄村同兴乐习烹调间地面有积水,墙面有油污,未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整洁。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第1款第3项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