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餐当罚【2014】20-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盛同源商贸中心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盛同源商贸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00967964
法定代表人:谢彦甲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盛同源商贸中心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7-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