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当罚【2015】190017号
案件名称:梁养利(北京晋南溪大饼零售店)未保持经营场所整洁案
当事人名称:梁养利(北京晋南溪大饼零售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梁养利
主要违法事实:操作间地面、墙面布满油泥、污渍。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