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当罚[2015]210011号
案件名称:牛永梅(北京青龙湾王满民俗饭庄)未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牛永梅(北京青龙湾王满民俗饭庄)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牛永梅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民俗饭庄未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第1款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