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280020号
案件名称:林海英(北京满鑫园居餐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林海英(北京满鑫园居餐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绿裕灯笼椒辣酱。期间,当事人的违法所得114元,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9-30


